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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关于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2024-02-07
  • 索 引 号:
    72698599-6-2024-0019
  • 分 类: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 发布日期:
    2024-02-07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关于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 文 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关于启用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公告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刻制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通知》(汇综发〔 2024〕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决定,自2024年2月7日起启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及辖内各地州市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

启用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 5厘米,宽3.5厘米,不刊五角星,沿长弧边上方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下方刊印章名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章”,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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