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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用人单位2024年2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期限的通告

2024年第2号
2024-02-21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用人单位2024年2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期限的通告

2024年第2号

为便利广大参保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将用人单位申报缴纳2024年2月属期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2月26日。各参保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客户端等网上渠道自行申报缴纳社保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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