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用人单位2024年2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用人单位2024年2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期限的通告
2024年第2号
为便利广大参保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将用人单位申报缴纳2024年2月属期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2月26日。各参保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客户端等网上渠道自行申报缴纳社保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2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用人单位2024年2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期限的通告
2024年第2号
为便利广大参保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将用人单位申报缴纳2024年2月属期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4年2月26日。各参保用人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客户端等网上渠道自行申报缴纳社保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