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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1号)

粤人社规〔2022〕11号

政策法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1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1号).pdf

政策解读: 【一图看懂】】好消息!一文看懂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6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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