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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2-28

201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SY7333756860201500004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邮编:200011,电话:63689900-2103,电子邮箱:swsfj@shanghai.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执政透明度、促进规范执法的重要举措。2014年,本局按照市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一)完善公开制度,细化管理流程

本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职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职能,现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为使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更具规范性、措施更具针对性、内容更具及时性,本局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反馈制度,挑选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组成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定期了解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本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和广大纳税人的现实需求,深化公开内容,积极落实税收政策公开。配合今年税收改革任务,通过走访企业、组织培训、座谈咨询等多种方式贯彻落实自贸区税收创新服务举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等政策;梳理金融行业各项税收法规政策,分阶段组织培训辅导;及时收集并向市局反应纳税人对政策公开及执行情况的反馈信息,确保纳税人的疑问事事有回应,件件能落实。

(三)拓展资源共享,加大监督力度

本局积极拓展资源共享,加强跨部门合作,参与工商、技监等部门并联审批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有效缩减了办证审批时间,2014年本局共完成市级并联审批登记1269户。建立公众广泛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体系,聘请来自户管企业及社会各界的代表担任特邀监察员,定期组织特邀监察员参与明察暗访、民主评议和专项检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进行广泛的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业务类信息21条,占87.5%。

(一)主动公开范围

1.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公开本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情况,包括各部门职责介绍、联系方式及窗口服务时间等信息。对已经发布的内设机构及其职能等信息及时更新维护,通过专栏将机构内组织架构、工作责任范围、各工作岗位职责等变化情况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布。

2.涉及本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任命的公文,包括市局对处级领导干部和分局对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命情况。

3.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本局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已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及上海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内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名称、概况、招投标情况等信息。

4.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情况。及时发布自贸区金融企业办税一网通流程信息;结合分局户管行业特征,认真落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沪港通”税收政策,积极宣传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等政策;梳理金融行业相关税收政策通过税企互动平台推送给纳税人,确保纳税人用好用足政策。主动收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情况的反馈信息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

本局设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网站基本信息维护与更新,通过座谈会、采编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分类梳理,优化栏目,策划专题,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2.办税服务厅

调整大厅布局,合理划分办税功能区域,完善硬件配套设施,全面公开办税信息。

3.12366税务咨询热线

挑选业务技能扎实的青年骨干充实到12366服务团队中,增加远程坐席数量,提高12366电话的接听率和准确率,及时有效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问题,做好税收宣传。2014年,分局12366咨询热线共受理电话咨询12573个。

4.税企互动平台

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开展信息推送和税企交流。2014年共主动推送信息451批,共计12110条;税企互动交流4544次。

5.基层税务所

充分发挥税务所在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加大税企沟通力度。2014年共发放税收宣传资料六千余份,召开税企交流座谈会五十余次,营造了和谐紧密的税企合作氛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17395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形势发展及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信息获取的及时性和便捷性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考核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深化。2015年,我们将进一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

七、说明和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及统计范围都仅反映本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二)附表

附件 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 条)2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4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0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0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 次)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0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0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0
1. 当面申请数0
2. 传真申请数0
3. 网络申请数0
4. 信函申请数0
(二)申请办结数0
1. 按时办结数0
2. 延期办结数0
(三)申请答复数0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0
2. 同意公开答复数0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0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
涉及商业秘密0
涉及个人隐私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0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0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
四、行政复议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五、行政诉讼数量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0
六、举报投诉数量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万元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4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0
2. 兼职人员数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 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万元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3
单位负责人:徐佩仪 审核人:李 潇 填报人:宋 怡
联系电话: 63689900-2103 填报日期: 2015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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