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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的通告

桂财税〔2025〕17号
2026-01-04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00781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的通告
发文字号:桂财税〔2025〕17号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04日
主题分类: 财政;其他_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的通告

桂财税〔2025〕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我区取得2025年度—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5年度—202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一)三江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二)南宁市邕宁区红十字会

(三)鹿寨县红十字会

(四)河池市金城江区红十字会

二、纳税人2025年度—2027年度通过上述公益性群众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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