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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 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 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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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1. (人社厅发[2022]16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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