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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号建议答复的函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号建议答复的函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对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号建议答复的函 刘沈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胖东来检测报告+产品”模式,构建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和品牌宣传体系的建议》(第6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眉山市坚持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力实施品牌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取得积极成效。眉山市成功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洪雅县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常年保持98%以上。成功打造了东坡泡菜、眉山春橘、东坡大米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有竞争力的农业品牌。 一、办理情况 (一)关于“强化政府引领作用”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 1.完善标准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于2022年进行了修订,在农产品检测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农业农村厅已将《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立法纳入计划,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产品检测纳入强制性管理范畴。《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也已于2026年2月1日发布实施,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00%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销售产品。 2.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160万元以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全市已建成1个市级农检中心和6个县级农检站并通过“双认证”,具备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产地环境三个方面的检测能力,监测范围覆盖全市。 3.加强政策扶持。市县已制定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质量发展主体,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纳入眉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计划,推荐参加国、省知名展会,申报认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参加展会等给予奖补。 (二)关于“加强执法部门保障”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 1.严格日常监管执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聚焦眉山主产品种,运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上市速测等手段,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用药、早采早卖、虚假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不法行为。2025年以来,全市风险监测4011个样品、监督抽查1643个样品,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8件。 2.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在大型商超、连锁品牌店推进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制度,对于无凭证农产品,需经速测合格后方可进场销售。大力开展产品随机动态抽检,抽检不合格的主体依法惩处,并纳入“重点监控名单”或“黑名单”监管。全市共计建成合格证查验标杆市场7个。 3.推动跨区域协作配合。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开征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开展跨省、跨市、跨县执法协同配合,及时共享监管信息、抽检数据,通报移送违法线索,形成监管合力。2025年以来,共计查办跨区域协作案件7件。 (三)关于“夯实乡镇基层基础”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 1.加强主体培训。结合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安全科学用药培训等工作,加强先进技术推广和安全科学用药宣传培训,指导农资经营主体合法经营,农业生产主体如实建立生产档案,落实兽药休药期和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2025年以来,全市开展集中培训42期,培训指导3300人次。 2.开展基层速测。推广应用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依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为农户提供免费快检服务,市县级农检机构技术人员深入种养殖户开展免费抽检,抽检结果上传平台。2025年以来,共计免费定量监测农产品1120批次,乡镇速测样品6300批次。 3.落实网格化监管。健全乡镇网格化监管制度,将巡查检查、上市把关等要求纳入乡镇日常监督管理内容,重点检查违规用药、非法添加等行为。2025年以来,全市共计巡查农业主体3860家次,乡镇网格化监管覆盖面达100%;开展网格员工作集中培训7次,培训覆盖率100%。 (四)关于“提升种植户主体意识”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 1.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充分发挥乡镇监管员、农技人员、村级协管员力量,动态建立生产主体名录,结合农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主体规范建立生产用药台账。以监督抽查为硬手段,打击违规违法用药行为。落实惩戒机制,对违规违法用药主体取消相关政策扶持资格。2025年以来,全市共计责令整改生产档案不规范问题28家。 2.推进产品“身份证”管理。推动农业主体应用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如实上传生产记录、检测报告等信息,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产品“一物一码”溯源管理。2025年以来,全市新增入驻平台主体280家,总量达4200家。 3.大力开展质量认证。落实现有“三品一标”扶持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种植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认证绿色、有机食品等。严格开展企业年检、产品年度抽检等证后监管举措,维护“三品一标”信誉和权威。2025年以来,全市新增绿色食品15个,总量达220个。 (五)关于“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 1.制定行业团体标准。联合市乡村振兴协会、市柑橘产业协会,围绕重点产业持续制修订农业生产标准,全市已制定柑橘、蔬菜等标准27项,对实施5年以上的标准进行了复审。大力开展标准宣贯应用,2025年以来,开展晚熟柑橘、东坡大米等标准推广应用培训12期,培训指导800人次。 2.加大技术服务力度。依托县(区)农技人员、土专家等,为企业提供生产技术咨询、标准解读、认证辅导等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获得绿色、有机等质量认证。2025年以来,开展农残检测实操、追溯系统应用、质量认证申报流程等培训8期,培训人员500人次。 3.搭建产销对接平台。依托电子商务协会推动检测报告作为产品上架必备资质。借助电商直播节、国省展会等活动,以及“眉州味道”线上营销平台,“天府东坡”直营门店、“宏远上铖”商超、眉州东坡酒楼等线下渠道,展示推销特色产品。2025年以来,共计组织企业参加线上线下营销活动35次。 (六)关于“促进销售端信息透明”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 1.推行检测报告公示制度。制发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通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入场查验内容指南》,推进全市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及主流电商平台,在销售鲜食农产品时必须同步查验、公示承诺达标合格证或检测报告。每月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公示的商家责令限期整改,倒逼销售终端落实主体责任。 2.创新消费引导方式。在全市10家大型超市试点设立“现场快检点”,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和设备,每月开展1次“你点我检”活动,消费者可随机抽取在售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测,结果实时公示。在20个重点农贸市场设置了“质量承诺墙”,营造“红榜激励、差评预警”的社会监督氛围。指导永辉超市按照“胖东来模式”完成深度调改。 (七)关于“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 1.推进数字化监管。在丹棱县试点探索“智慧监管+网格化管理+产品追溯”,通过中农追溯微信小程序,将网格体系、追溯管理、基层检测、巡查监管、农资经营纳入统一系统,监管机构可运用系统动态管理生产主体名录,定期调度巡查、抽检工作情况,生产主体可运用系统打印承诺达标合格证,实施产品追溯管理。共计培育“合格证+追溯”标杆示范企业5家、示范主体100家。 2.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公示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等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在政府网站公示典型案例和监督抽检结果,营造社会共治氛围。2025年以来,共计受理投诉举报17件,公示监督抽查结果120个样、违法典型案件8件。 3.实施年度考核评估。坚持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质量工作等考核为抓手,严格落实“三书一函”督导制度,对工作不力的县(区)进行发函督导或约谈提醒,动态优化工作方法,推动工作举措落地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和眉山实际,采取务实举措,推动眉山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和农业品牌发展再上台阶。 一是提升治理能力。贯彻落实《眉山市巩固提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建设实施方案》,推进监管能力提升、农业生产源头治理、全覆盖风险监测、精细化监管、农业标准化、社会共治“六大行动”。 二是推进品牌提质。开展眉山农业品牌创优行动,持续完善多层级品牌体系、强化产品质量认证、拓宽市场推广渠道,推动农业品牌从“数量积累”向“质量跃升”转变,让眉山农业品牌成为乡村振兴的核心支撑。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全环节加强执法监管力度,落实多部门定期会商研判、抽检信息通报、风险舆情共享共处等机制,扩大问题线索来源。结合实际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高压打击生产、收贮、市场等环节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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