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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宾阳县农业生产用电和农业排灌用电低压电网维护费问题的函

关于宾阳县农业生产用电和农业排灌用电低压电网维护费问题的函

2007-11-22

关于宾阳县农业生产用电和农业排灌用电低压电网维护费问题的函

宾阳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调整宾阳县农业生产用电和农业排灌用电低压电网维护费的请示》(宾价报[2007]10号)文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稳定价格总水平工作的通知》(桂价综[2007]328号)精神,当前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出台。为此,你县农业生产低压电网维护费调整问题,今年暂不考虑。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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