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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废止青政办〔2019〕92号文件的通知

青政办〔2021〕71号
2021-09-24
索引号 :015000185/2021-00468
发布机构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标题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废止青政办〔2019〕92号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21〕71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21-09-24
是否有效 :有效
主题词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废止青政办〔2019〕92号文件的通知

青政办〔2021〕7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青海省人 民政府第99号令)的相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对《青海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通 知》(青政办〔2019〕92号)予以废止,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 核确认工作按照《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 核确认办法的通知》(青民发〔2021〕130号)执行,本通知自 印发之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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