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深化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准备工作通知的通知
| 索引号: | 000014349620009/2020-16221 | 生成日期: | 2011-11-11 |
|---|---|---|---|
| 文号: | 关键字: | ||
| 所属机构 |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 发布机构: |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深化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准备工作通知的通知
青环办〔 2011 〕 91 号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深化省级非税收入收缴
管理改革准备工作通知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深化省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青财综字 ﹝ 2011 ) 1846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请各预算单位按照“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取消手工财政票据,一律启用电子化票据”的要求,尽快做好票据清理和核销的准备工作,对在票据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厅规财处联系。
联 系 人:戴朝芳
联系电话: 8175650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 非税收入 改革 通知
是否宜公开选项: 宜公开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 年11 月4 日 印发
共印 15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