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5月4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