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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2013〕78号
2013-12-02

索引号: 006939991/2013-0012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13-12-02

名称: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文号: 粤财法〔2013〕78号

发布日期: 2013-12-02

主题词: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国税局、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横琴新区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棚户区改造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3 〕 65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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