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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继续调减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月核定营业额的公告

2020年第11号
2020-06-30

索引号

015001110/2020-59949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时间

2020-06-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内容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继续调减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月核定营业额的公告

2020年第11号

为了 深入 贯彻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助力“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我省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帮助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决定,自 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调减我省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月核定营业额的9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0年 6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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