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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港珠澳大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港珠澳大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粤府函〔2018〕290号
2018-08-28

索引号: 006939748/2018-00624

分类: 工业、交通、批复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8-17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港珠澳大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文号: 粤府函〔2018〕290号

发布日期: 2018-08-28

主题词:

文件状态: 现行有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港珠澳大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港珠澳大桥收费站

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粤府函〔2018〕290号

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粤交费〔2018〕480号请示收悉。同意港珠澳大桥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站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要求后开始收费,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小型客车(私家车、出租车)150元/车次,大型客车(过境巴士)200元/车次,穿梭巴士300元/车次,普通货车60元/车次,货柜车115元/车次。

附件:港珠澳大桥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港珠澳大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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