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9〕42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2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2号)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