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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基本信息

行使主体

岭门镇

编码

44022597100Y

类别

行政处罚

依据

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 第五条第一款,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 第十五条,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责任事项

实施清单

服务事项名称主管部门操作
对在休市期间从事活禽经营的行为的处罚。岭门镇在线办理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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