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应急期生活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因灾遇难(失踪)人员家属抚慰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
发放应急期生活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因灾遇难(失踪)人员家属抚慰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
基本信息
行使主体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危化品监督管理局
编码
44057800100Y
类别
行政给付
依据
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 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二款,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二款,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责任事项
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 审查责任:按照文件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决定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送达责任:对救助对象予以公示。 事后监管责任:制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监管。
实施清单
| 服务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操作 |
|---|---|---|
| 发放过渡期生活救助 |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危化品监督管理局 | 在线办理 申请材料 |
| 发放因灾遇难(失踪)人员家属抚慰金 |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危化品监督管理局 | 在线办理 申请材料 |
| 发放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危化品监督管理局 | 在线办理 申请材料 |
| 发放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 |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危化品监督管理局 | 在线办理 申请材料 |
| 发放应急期生活救助 |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危化品监督管理局 | 在线办理 申请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