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意见征集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详见附件1、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7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征集时间:
2021年7月25日至2021年7月31日,共7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广东省财政厅(税政处)或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czt_szc1@gd.gov.cn;
3.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意见征集栏目或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直接填写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20-83170305/020-37990541;传真号码:020-83170932。
附件: 1.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起草说明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1年7月25日
结果反馈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条,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 意见建议 | 提交时间 | 采纳情况 |
|---|---|---|
| 语言较为专业,难以理解,希望后续能做些解读。 | 采纳。理由:本次意见采纳流程已经结束。下次将通过解读形式向公众告知相关意见征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