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 006939991/2021-00850 | 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通知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财政厅 | 成文日期: | 2021-12-17 |
| 名称: | 广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号: | 粤财税〔2021〕39号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
| 主题词: | |||
广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财税〔2021〕3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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