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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2年度销售自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增值税政策纳税人的通知

2023-03-21

索引号

015001110/2023-000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文时间

2023-03-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内容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关于公示2022年度销售自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增值税政策纳税人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销售自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进行公示,对公示纳税人如持有异议,请来信、来函、来电反映。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0971-8222403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督察内审处 0971-8220401

附件: 2022年度销售自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增值税政策纳税人统计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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