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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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105812-252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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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5-13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
红财税发〔2019〕2号
各县市财政局、税务局,蒙自经开区财政局,红河工业园区税务局,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车辆移交地方管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云财税〔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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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财税(2019)1号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车辆移交地方管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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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云财税(2019)1号关于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车辆移交地方管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