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按照《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渝府发〔2019〕33号)要求,我们细化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涉及农业农村领域事项的管理措施,请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 全覆盖试点涉及农业农村领域事项的具体管理 措施( 附件1-34 )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