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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2026-01-06
索引号11620000013897232J/2026-00043主题分类信息报告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文日期2026-01-06
发文标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文件编号税种分类
政策法律法规省局纳税服务处征收管理
税收工作服务对象所有纳税人,缴费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事项名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申请条件】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以下简称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自然人。

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一条

【办理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备注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2份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是否实名办税】

【是否免填单业务】

【是否全省通办业务】

【是否跨省通办业务】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办税服务厅(场所)的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资料下载”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6.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的销售额,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入对应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7.纳税人应于以下规定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其他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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