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税总函〔2020〕43号)
| 索引号 | 11460000008174507Q/2020-02212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 |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税总函〔2020〕43号) | ||
| 发文字号 | 税总函〔2020〕43号 | 发布时间 | 2020-03-18 |
| 文件类型 | 通知 | 废止时间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的通知(税总函〔2020〕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纾解企业困难,税务总局经商财政部,决定延长2019年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申报期限,由2020年3月30日延长至5月30日。
请各级税务机关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和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审核核算,及时办理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24/c5216928/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