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以下部门决算公开信息,由各部门负责编制和提供,本平台仅作为部门决算信息集中公开展示渠道。各部门决算公开的时间和具体内容以各部门网站公开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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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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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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