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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2014-02-27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12/2014-00782
  • 文号:无
  • 统一登记号:无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时间:2014-02-27
  • 签署日期:2014-02-27
  • 登记日期:2014-02-27
  • 发文日期:2014-02-27 16:21
  • 所属主题:
  • 所属机构:省财政厅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3〕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201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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