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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安排201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2011-12-01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安排201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市(州、县)财政局、民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研究,现安排你市(州、县) 2012 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提前通知部分 万元,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万元。上述两项指标,收入请列入 2012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1100222 项“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请列入 2012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 2081201 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请列入第 2081701 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第 303 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待 2012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按照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附件: 2012 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市州、省直管县市)

二○一一年十

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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