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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长沙江背22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2024-06-12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长沙江背220kV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湖南省水利厅 时间:2024-06-12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沙供电分公司 :

我厅于 2024 年 4 月 2 2 日受理你公司提交的 《关于审批< 湖南长沙江背 220kV 输变电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 (送审稿)>的申请》,并组织对《 湖南长沙江背 220kV 输变电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 (送审稿)》进行了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湖南长沙江背 220kV 输变电工程 位于长沙市长沙县江背镇黄江公路旁,建设内容为新建江背变电站,建 2 台 240MVA 主变;建 220kV 出线 2 回,110kV 出线 7 回;建 220kV 输电线路 2 × 18.6km,建塔基 60 基。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 8.40 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 2.53 公顷,临时占地面积 5.87 公顷。本工程 土石方 开挖总量 1.730 万立方米,回填总量 1.730 万立方米,无借方,无 弃方。项目总投资为 24106.16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3615.92 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 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 二 ) 基本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8.40 公顷。

( 三 )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 二 级标准。

( 四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 300.03 万元(含主体已有投资 163.15 万元),其中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投资 126.37 万元,植物措施投资 63.76 万元,临时措施投资 23.20 万元,独立费用 71.03 万元。

( 五 )根据《湖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综 [2014]49 号)、《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 2021 〕 473 号),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8.40 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 我 厅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 应在开工前 依法依规 向省税务局 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厅审批。

五、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 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 3 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 当报我 厅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湖南省水利厅

202 4 年 6 月 3 日

信息来源: 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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