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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5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2025-02-28

关于办理2025年度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湖南省残联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 〔 2016 〕 46 号 )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中残联、省残联对“全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认定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我市 202 5 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 审核 对象

长沙市行政区域内,202 4 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除属省残联负责审核外)等各类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 、 审核 管理

长沙市市直 机关和 事业单位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审核 由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其他 用人单位按照行政(或税务)管辖由各区、县(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 审核。

三、审核时间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间的工作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业务网报系统关闭时间为 10 月 31 日。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公告》( 2023 年第 5 号 ),自 2024 年起,我省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统一调整为按年申报缴纳,征期为每年 6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一次性申报缴纳本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审核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通过湖南省政务 服务网 ( http://zwfw-new.hunan.gov.cn/ ) 申报、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登录方式:湖南一件事一次办—— 法人服务—— 部门办—— 省残联——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在线办理—— 法人登陆)

(二)现场申报: 网上申报不成功或异常的,用人单位可到所在地的残联申报,需自行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现场申报,扫描、上传资料,办理流程与网上申报方式相同。

(三) 审核资料请查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材料清单》,申报流程请查阅《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操作指南》,均公布在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 用人单位在系统申报成功到办结的时限为 22 个工作日,用人单位经办人在查询到系统提示“已审核—— 通过”后点击“完成申报”,待残联发送税务后,方可自行打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并前往税务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如果查询到系统提示“已审核—— 未通过”的请根据系统信息提示尽快上传资料,并主动与残联保持沟通。

(五)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提交审核材料时,残疾证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单位要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相关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1. 审核认定工作咨询方式及窗口地址

2.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材料清单

3. 长沙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 长沙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 5 年 2 月 28 日

附件 1 :

审核认定工作咨询方式及窗口地址

咨询部门地址电话
长沙市残疾人联合会岳麓区 麓谷街道 麓景路 2 号85813362 85142767
芙蓉区残疾人联合会芙蓉区嘉雨路 469 号(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 楼)84683 399
天心区残疾人联合会天心区 湘府中路 298 号 天心 区政府 21 08 办公室85899 108
岳麓区残疾人联合会岳麓 区金星北路 517 号88999 175
开福区残疾人联合会开福区政府二办北 10 1 办公室85535855
雨花区残疾人联合会雨花区香樟路 592 号(一字墙公交站东 50 米)雨花市民之家二楼 C 区 25 号窗口85882051
望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望城区 高塘岭街道高裕中路 19 号88081576
长沙县残疾人联合会长沙县 星沙街道天华北路 139 号残联楼 407 室84065036
浏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浏阳大道 517 号 六 楼 604 办公室836 01885
宁乡市残疾人联合会宁乡市 玉潭街道花明南路 181 号87840723

附件 2 :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审核认定 材料清单

序号申报条件审核资料
1单位 已安排 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持有有效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证》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 1 至 8 级 )职工 。用人单位安排 1 名持有《残疾人证》( 1 至 2 级)或《残疾军人证》( 1 至 3 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 2 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已安排就业的残疾人证原件 (第二代、第三代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原件(1至8级) 。 上传职工《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扫描件。
2( 1 ) 与残疾人职工签订 一年以上 合法劳动合同 ; ( 2 )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派遣单位 需签劳务派遣协议 , 同意残疾员工计入用工单 位,不得重复计入;( 3 ) 公务员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残疾职工提供有效的证明在编材料。已安排就业的残疾职工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⑴ 上传劳动合同; ⑵ 上传劳动合同及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的派遣协议; ⑶ 上传有效在编材料 ( 202 4 年度) 。
3按工作岗位支付残疾人职工合法的劳动报酬 (月发放工资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202 4 年度 1 月至 12 月残疾职工的工资凭证。 公务员编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残疾职工,其工资凭证可以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职工工资发放表;其余残疾职工,需提供 202 4 年全年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凭证(银行盖章)
4为残疾 人 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已安排就业的残疾职工社会保险 “参保证明” 。 主要为医疗和养老保险 , 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现场申报需提供以上 4 项 资料外,还需要提供的资料⑴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⑵ 《长沙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 ⑶ 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扫描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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