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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长沙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的核定办法》的通知

2021-08-13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长沙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湖南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支持科技 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的核定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swt.hunan.gov.cn 时间2021-08-18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各隶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岳阳、郴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

十四五

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

2021

23

号)《

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关于

十四五

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关税〔

2021

24

)等文件的要求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长沙海关、省税务局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

支持

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的核定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

执行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

税务

2021

8

13

湖南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的核定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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