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

2026-01-13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满足外出务工人员春节期间返乡缴纳202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需求,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经研究,决定临时延长我省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限。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含当年新增参保及由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个人可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缴纳2025年度自愿选定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6年1月13日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