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财政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湖北省财政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要求,现发布《湖北省财政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湖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预决算、财政金融协同服务科技创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方面开展政策解读,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公开质效,为完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将规范性文件集中汇聚到全省统一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修订2024年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原有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修订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指导市县财政部门编制公开目录。全年发布信息156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依照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调整行政复议渠道。登记“鄂财公开告”文号,规范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在法定时限内通过电话沟通、EMS寄送、政务邮箱回复等方式答复申请人。全年办结依申请公开13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厅公众网信息审核发布工作规程,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发布要求及发布流程。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备主动公开文件19份。《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财税规〔2024〕3号)、《湖北省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46号)等省财政厅制定及参与制定文件,共被20期省政府公报收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设置厅公众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过湖北省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省人民政府网、“湖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府预决算、政府调整预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及有关解读说明。热忱高效解答公众提问,全年办理12345政务服务网热线平台工单109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照2023年政务公开、网站新媒体考核要求,以及2024年网站新媒体抽查通报,定期开展问题自查,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无问责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新制发《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鄂财资规〔2024〕1号)等5个规范性文件,废止《湖北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16号)等6个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7个。全年行政许可事项共11个,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共11家,其中总所10家、分所1家。全年下达行政处罚10个。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新收依申请公开134件,从上年结转4件,共138件;已办结134件,剩余4件结转至下年继续办理。其中,经电话沟通,申请人撤回申请69件,占全部办结件5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其中:2件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均作出维持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决定;1件行政诉讼,系申请人对我厅2023年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持不同意见,申请财政部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有异议后提出。经我厅进一步释法说理,申请人撤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存在问题,2024年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制定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程、厅公众网信息审核发布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解读回应、信息发布等工作。二是更新公开目录。在更新2024年版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修订发布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2024年存在部分过时信息未撤销、常见问题解答不够明确等问题,将在下一年度加以改进。一是对过期栏目进行合并、归档,对过期信息予以下线。二是分析梳理12345政务服务网热线,聚焦会计、非税缴款等群众关注领域,将高频次、共性提问整理为常见问题解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0元。
(二)2024年主办建议提案31件,其中2件属于不予公开情形,其余29件答复均已全文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24年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41.5万条,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省市县三级全覆盖,随部门预算同步集中公开,解决了政府采购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充分问题。全省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5.7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