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
山东省证明事项通用清单(2023年版)
营业执照
主管单位
省文化和旅游厅
证明事项
营业执照
事项名称
1.旅行社设立许可
2.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设定和实施依据
【法律】《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具单位
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