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山东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山东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2025年第126号公告),支持我省医疗器械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规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服务性事项办理,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山东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4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fdamd@shandong.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
1.山东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docx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