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山东权益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关于送达山东权益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山东权益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70402MACM48HD76):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联系地址:枣庄市市中区税务局孟庄税务分局(孟庄镇政府驻地)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否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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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权益法律咨询).docx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市中区税务局孟庄税务分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