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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的通知

粤税函〔2022〕552号
2022-12-29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的通知

粤税函〔2022〕5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印发给你们。省税务局将在网站发布公告并调整相关信息系统设置,请各地税务机关做好宣传等工作,及时告知纳税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省税务局将另行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12月29日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

月份顺延原因申报纳税期限
1月1月 1 5 日 为星期日1月 16 日
2月——2月 15 日
3月——3月15日
4月4 月 1 5 日 为星期六4月 17 日
5月5月1日至3日放假3天5月1 8 日
6月——6月 15 日
7月7 月 1 5 日 为星期六7月1 7 日
8月——8月1 5 日
9月——9月 15 日
10月10月1日至6日放假6天10月2 3 日
11月——11月15日
12月——12月15日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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