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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晋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晋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晋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根据《中共晋中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晋中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规则》的精神和要求,形成了《晋中市关于 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全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全市国有资产分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四部分。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至 2024年底,列入正常统计的市属国有企业116户(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 520.2 2 亿元,负债总额 301.4 2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218.80 亿元,资产负债率 57.94%; 列入正常统计的县属国有企业 211户,资产总额607.02亿元,负债总额408.01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99.01亿元,资产负债率67.21%。

汇总市、县所属国有企业情况:全市列入正常统计的国有企业 327户,资产总额1127.24亿元,负债总额709.4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17.81亿元,资产负债率62.94%。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至 2024年 底,全市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 9.18亿元,负债总额1.71亿元,所有者权益7.47亿元,形成国有资产总额7.47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至 202 4 年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 274.93亿元,负债总额44.1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30.74亿元,资产负债率16.07%。县级以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 683.22亿元,负债总额149.3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33.84亿元,资产负债率21.86%。

汇总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 958.15亿元,负债总额193.5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764.58亿元,资产负债率20.20%。

(四)自然资源国有资产

至 2024底,全市国土面积1639197.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60469.27公顷、湿地面积4996.38公顷、园地面积46361.35公顷、林地面积682393.95公顷、草地面积343171.2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97651.1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0069.76公顷、水工建筑用地面积865.45公顷、水域面积17535.07公顷、其他土地面积65684.11公顷。

据全市水资源第二次评价成果,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 10.9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6.3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7.48亿立方米,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重复计算量为2.92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持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一是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作用、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由市国资委出台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完善监管企业外部董事选派,切实发挥外部董事参谋和督促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二是持续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完善了对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考核、分类制定目标,根据企业分类特点,针对企业发展方向、管理短板以及有关要求综合确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由国资监管部门与各监管企业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相挂钩,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企业生机和活力。

2.强化国有企业对重点领域保障。一是提升粮食供应和储备能力。晋中粮库完成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增设内环流控温系统和入仓装卸设备,粮食仓储能力得到提升。市国投公司积极探索国有粮食企业整合,经营与仓储分离,组建粮油购销平台,2024年12月组建粮食产业发展公司并投入运营。二是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市水投公司松塔水库二期工程和供水管网建设,逐步形成大管网供水系统,实现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三是用好产业投资基金和应急周转资金,支持优势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晋中市促转型增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已实现滚动投资3.04亿元,完成17笔项目投资,并有效引领关联基金、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共同投入,总计达到12.3亿元,重点支持了晋中市智能制造业、功能食品、节能环保产业、医药产业、数字文化产业、新能源及科技创新企业等行业领域,充分发挥了政府引导基金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方面的积极作用。晋中市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已为我市区域内103户企业办结应急资金123笔,申请使用应急资金49.12亿元,帮助企业续贷银行资金52.79亿元,为服务工业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

3.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整合重组。一 是由市国资委印发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印发了《晋中市财政局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监管权责事项清单(试行)》。指导监督各监管企业全面梳理经营活动中的合规风险,完善企业投资决策机制,动态调整主责主业和投资负面清单,严控非主业投资和低水平重复投资。二是积极推进专业化重组整合。市煤炭规划设计院、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市建筑勘察设计二院等三户企业整合组建为市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强与央企对接服务,自 2023年市政府组织“央企省企晋中行同谋共赢绘新篇”座谈会以来,各级各部门积极与央企沟通合作,促进央企项目在晋中落地落实。由市国资委牵头起草了《关于成立晋中市央企服务工作专班的通知》,并已完成了两轮征求意见。三是开展压减和亏损治理工作。2023年以来,市水投公司合并注销三户子企业,分别为天润管网设计公司、天承中水公司、天池水表公司,三户企业均为四级企业。截至目前,市属企业法人层级最多4层,管理层级控制在3级以内。2024年9月,由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低效无效市属国有参股企业股权处置的通知》,加快推进低效无效参股股权处置,提升国有资本投资效益。各出资部门建立参股企业台账,按照“优化一批、维权一批、清理一批、退出一批”方式制定处置方案。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 夯实基础管理,强化审慎监管。聚焦财务 监管 与产权 管理 环节,加强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管控效能。严格遵循财务会计规则与金融监管政策,构建并完善了涵盖年度决算与季度快报的常态化财务报告机制,系统组织国有金融企业开展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季度财务数据快报编报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成果与资产质量,为加强财务监管、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国有资本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严格落实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化开展产权登记变更及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的动态变动与空间分布,有效夯实了金融国有资产家底,为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深化金融企业改革、优化资本布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2. 深化政策落实,助力企业发展。通过精准施策,引导企业聚焦发展方向、战略定位与经营重点,着力强化服务实体经济核心功能,切实提升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效能。2024年,市 级 财政向晋中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拨付风险补偿、保费补贴和资本金补充资金共计 2000万元,有效推动其降费让利,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2024年底,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新增担保业务19.87亿元,其中,新增小微、三农担保金额19.48亿元,占比98.04%,新增500万元(及以下)担保金额18.31亿元,占比92.15%。实现在保业务26.11亿元,在保户数12535户,当年平均综合担保费率0.28%,担保放大倍数2.82倍。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压实部门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市级层面由市财政局根据《晋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从资产制度建设、管理机构设置、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存量盘活、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评价,县级层面财政部门通过制定和完善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和制度逐步将资产管理重心向制定政策、开展绩效评价转变。通过明确导向、强化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按照考核指标和考核导向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益。

2.政府公物仓建设及运行初见成效。积极推动政府公物仓建设,全面落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和“过紧日子”的要求,推进国有资产节约和共享共用,促进我市节约型机关建设。由市财政局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24年6月份出台了《晋中市市级云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弥补了我市政府公物仓管理制度上的空白。市级政府云公物仓实行“实体仓+虚拟仓”双仓并行模式,运行以后充分发挥闲置、待处置、超标准配置国有资产的作用,先后收集各单位报送的资产9491件,先后向各单位调剂办公资产8011件,资产周转使用率达到84.4%,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120余万元,极大地提高了资产管理效率。

3.逐步扎实文物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出台的《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将文物资源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由市文旅局负责推进文物资产入账登记工作,安排部署各文物收藏单位启动文物资源资产化工作。各博物馆和文物收藏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文物资源资产接收、登记、鉴定、编目、档案、安全检查等保管保护制度,以及文物库房管理、修复复制等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完善内部流程,逐步扎实文物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目前我市文物系统 全市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共 1490处(不含长城); 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 17家,文物47170件(套),全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作为国有资产管理。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有效提高国有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充分提高土地利 用效率。围绕创优营商环境,2024年全市成交“标准地”42宗,出 让宗数排名全省第三,面积共计 1787.78亩。二是倾力保护国土森 林生态安全。2024年,全市育苗总面积1.06万公顷,将10.01万 公顷省级公益林纳入管护范围。三是高效提升供水保障。截至 2024年底,全市 有中型水库 13座,总库容5.28亿立方米,兴利库容2. 29亿立方米,防洪库容 1.40亿立方米;有 小型水库 50座,总库容0.91亿立方米,兴利库容0.29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34亿立方米;2024年水利工程总供水量6.39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工程供水量2.63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3.13亿立方米,非常规水源利用量0.63亿立方米。四是水土保持和中小河流治理成效明显。2024年在寿阳、和顺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在灵石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3997万元,综合治理小流域3条、水土流失面积8137公顷。2024年全市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共计24个,累计完成投资6.64亿元,河道治理长度377.9公里,新建堤防220.9公里,加固堤防53.3公里,滩槽整治161.78公里。五是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情况。截至2024年底,共有10家企业在晋中从事煤层气勘探开发业务,全市年度煤层气抽采量2.02亿立方米。六是煤矿瓦斯高效利用产业延伸。全市共有高瓦斯和突出矿井50座,开展抽采的39座。2024年全市煤矿瓦斯抽采量为11.37亿立方米,利用量约为6.01亿立方米,抽采利用率为52.85%。

2.努力实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2024年全市国土收益27.97亿元,其中市本级国土收益9.33亿元,各县(区、市)国土收益18.64亿元。2024年全市建成市级干果示范基地82处,全市干果经济林面积达到12.8万公顷,总产量为15.1万吨,加上林木、育种育苗、营造林、木材、花卉等林果业总产值达64.46亿元。2024年全市矿业权价款收益14.37亿元。

3.切实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化生态修复。2024年全市深入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山”理论,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进一步摸清全市矿区土地损毁现状,健全有证矿山环境生态修复机制,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治理。截至2024年底,有证矿山年度治理计划全部完成,黄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完成面积238.6公顷。全市矿山治理能力和修复效果明显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 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一是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对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重大事项决策质量和水平。结合新《公司法》,健全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加强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决策,真正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企业治理能力水平。二是持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持续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集中统一监管制度,充分尊重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有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探索建立更加有利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的国资监管体系。坚持“放得活”与“管得住”相统一,探索推进穿透式监管,强化国资监督的有效性,加强违规经营责任追究。

(二) 健全 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体系,全面提升国有金融 实体质效

一是 持续健全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和手段,推动金融企业提升竞争力,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积极落实监事会改革精神,进一步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强化内部监督、提高治理质效。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金融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金融企业法人治理水平。持续健全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完善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推动构建协同高效的多元化综合监督机制,全面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切实增强金融国有资产管理质效。二是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质效。压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主责,督促其坚守准公共定位,通过降低门槛、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持续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确保支农支小业务占比稳步提升。 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创新担保产品,精准滴灌战略性新兴产业、乡村振兴等领域融资增信需求。深化财金协同赋能,联动财政政策工具,不断扩大担保覆盖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用好再担保分险机制,严控担保代偿率的基础上推动担保业务不断增长。三是 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督促其严守监管规定与治理要求,将风险防控贯穿于项目审批、保后管理及代偿追偿全流程。推动企业不断完善内控体系与风险管理机制,完善担保项目评审标准与业务流程,强化信用管理,严格项目准入,优化风险分担,筑牢风险防控底线。督促企业提升风险处置能力,健全代偿风险预警与快速响应机制,制定清晰的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策略,切实提升代偿回收率,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全面强化对各类风险的穿透分析和联动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 扎实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效率

一是扎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坚持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聚焦房产、土地、车辆等重点,从严从紧审核资产购置、建设等新增需求。科学制定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着力纠治超标准、超范围配置资产。二是强力推动资产共享调剂,发挥政府公物仓调剂平台作用。要在市级云公物仓规范建设运转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资产管理基础条件,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行全国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通过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可调剂共享资产盘点和供需信息推送,财政部门负责汇聚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资产调剂共享信息,供需双方沟通一致的情况下按照资产处置规定进行调剂的方式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三是深化资产统筹盘活。以强化资源统筹、创新盘活路径为重点,继续紧抓盘活存量资产工作。要探索建立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和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构建”的数据资产治理模式,促进数据资产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构建共建共享的数据资产管理格局。

(四)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

一是全力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质效。以更大力度提升要素保障质效,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积极探索,有效提升组卷报批效率,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方式。充分发挥市县要素保障领导小组专班作用,全面提升要素保障能力。树立经营城市理念,用好用足政策,加大土地收储力度,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有关工作,盘活利用好存量土地。积极探索创新,多样化土地开发利用,推动土地供应精准化。有效提升审批 质效,用心办好 民生实事,不断促进自然资源惠民取得实效。持续推进 不动产登记 改革,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颁证、林权登记、不 动产 登记工作。二是合理配置矿产资源要素。紧密围绕非煤矿山优化整合工作,集中整治全市非煤矿山企业“散、小、乱”现象,通过批后监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措施,达到压减数量、提升规模、强化管理、安全生产、矿山有序开采的效果。持续探索推进地热项目的开发;推进煤层气增储上产工作,积极引导煤层气企业增加投资,推动企业加速生产转型,尽快转采。三是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评价水平。进一步整合已有的自然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以全民自然资源清查为契机,整体谋划、高效推动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 6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在估价、核算等成果基础上,建立统一的覆盖全市、空间化的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核算经济价值。进一步确定及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范围、方式、框架体系与内容,不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评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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