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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送达福建尚和置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关于送达福建尚和置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建税濉溪通〔2026〕97号
2026-03-24

关于送达福建尚和置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福建尚和置业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 913504305709799788 ):

我局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对你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建税濉溪通〔 2026 〕 97 号,由于你失联,在直接、委托、留置、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期满 30 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2026 年 3 月 24 日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濉溪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建税濉溪通〔 2026 〕 97 号

福建尚和置业有限公司: 913504305709799788

事由: 责令限期更正申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六十四条

通知内容: 经税务机关核实,你(单位) 2026-02-01 至 2025-02-28 属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存在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情况,限你(单位)于 5 日内据实更正申报,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

如未按期据实更正申报,本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核定你(单位)应纳税额;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有关规定处理。

你(单位)若同我局(分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更正申报,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印章)

二〇二六年 三月 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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