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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2024年第2号
2024-03-25

索引号: 553612461/2024-00170

分类: 社会保险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文日期: 2024-03-21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文号: 2024年第2号

发布日期: 2024-03-25

主题词: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按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工作安排,自2024年4月起,我省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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