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5-1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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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5-06-11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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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印发《湖南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省“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一件事 ” 工作方案 》的通知
湘市监注〔 2025 〕 33 号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医疗保障局、数据局(行政审批局)
,
烟草专卖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
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
现将
《湖南省“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
工作方案
》
印发给你们
,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湖 南 省 公 安 厅 | ||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湖南省 交通运输 厅 |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
| 湖 南 省 数 据 局 |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 | ||
|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2025 年 5 月 26 日 |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湖南省“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
“
高效办成一件事
”
的指导意见》(国发〔
2024
〕
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
高效办成一件事
”
2025
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
2025
〕
3
号)要求
,
便利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以下称
“
个转企
”
)
,
推动实现高效办成
“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
(以下称
“
个转企一件事
”
)政务服务
,
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
,
围绕便利转企流程、简化许可程序,通过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
,
将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医保、税务、烟草专卖、人民银行等部门事项进行整合
,
进一步精简文书材料,优化办理流程
,
压缩办理时间,推行
“一表申请、
一套材料、一网办理、统一出件
”
,
为
“
个转企
”
提供更加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个转企一件事”服务平台
。
依托
湖南
政务服务网
、湘易办“高效办成
一件事
”
服务专区
,
集成
“
个转企一件事
”
涉及的办理事项
。
申请人办理
“
个转企
一件事”
时
,
可选择是否同步办理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医保、税务、烟草专卖等部门及银行账户相关事项
,
允许自由组合联办事项
。
选择同步办理关联事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
。
(二)提升
“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
。
个体工商户依法在税务部门完成清税后
,
市场监管部门依托
“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
,
在办理
“
个转企
”
变更前进行在线查验
,
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对查验未通过的
,
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告知个体工商户前往税务部门处理。同时
,
在申请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前由市场监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部门、烟草专卖部门核验是否办理相关许可
,
对已经办理相关许可的,自动向申请人提示是否同步办理相关许可变更
。
(三)便利企业印章刻制
。
个体工商户选择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与企业印章刻制事项联办的
,
“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一次性完成印章刻制预约信息采集
,
待完成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后
,
将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信息与印章刻制预约信息同步推送给公安部门
,
公安部门接收企业印章刻制预约信息后推送至印章刻制单位,印章刻制单位及时完成印章刻制及相关信息备案
。
(四)便利社会保险登记办理
。
个体工商户选择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与社保事项联办的
,
由
“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采集企业办理社保需求
,
待完成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后
,
将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信息同步推送至
人社
部门
和医保部门
。
对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前未以单位参保的
,
及时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对已经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的
,
及时为其办理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五)便利住房公积金事项办理
。
个体工商户选择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与公积金事项联办的
,
由
“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采集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变更信息
,
待完成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后
,
将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信息与采集信息同步推送至
省级
公积金
综合信息平台
,
再转发各市州公积金中心办理。
其中
,
对
“
个转企
”
之前以个人名义缴纳公积金的
,
将相关信息传至
对应市州
公积金中心
,
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处理;对
“
个转企
”
之前以单位缴纳公积金的
,
根据企业需求督促
市州
公积金中心同步变更缴存单位信息
。
(六)便利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变更办理
。
个体工商户选择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与交通运输事项联办的
,
由
“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采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完成后
,
服务平台将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信息与接收文件同步推送至交通运输部门
,
由交通运输部门对
“
个转企
”
企业完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变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
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
(
七
)便利税务首次申领发票登记
。
个体工商户选择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与税务事项联办的
,
由
“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采集首次申领发票相关信息
,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完成后
,
将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信息与采集信息同步推送至税务部门
。
税务部门完成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办理。
(
八
)便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变更登记
。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且经营场所地址未发生变更的
,
在
“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查询到原个体工商户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的
,
自动提示是
否同步变更
。
选择同步变更的,由服务平台采集同意变更信息
,
待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完成后
,
将信息推送至烟草专卖部门完成变更。
(仅限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时
,
可并联办理)
(
九
)便利基本账户开立或账户信息变更
。
个体工商户选择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与银行事项联办的
,
由
“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采集基本账户预约开立或账户变更预约信息
,
待完成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后
,
将信息同步推送至银行部门。人行
湖南省
分行组织开户银行接收预约信息
。
三、职责分工
(一)省级层面
。
1
.
省市场
监督管理
局
。
牵头负责
“
个转企一件事
”
工作
,
统筹各部门业务需求,整合办理流程
,
梳理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指南
,
改造登记业务系统,及时推送、接收变更信息(预约信息)
,
实现各部门及时共享信息
,
并将
办件数据
反馈
汇聚
至
省“一网通办”系统
。
负责牵头编制“
个转企一件事
”
12345
热线常见问答及政务服务要素知识库参考
。
2
.
省
公安厅
。
负责优化业务流程
,
升级改造系统
。
接收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信息
,
按规定为企业印章刻制做好与印章刻制企业的对接与引导,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
省“一网通办”系统和“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
。
3
.
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医保局
。
负责优化业务流程
,
升级改造系统
。
指导各市州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办理“个转企”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事宜
。
接收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信息
,
按规定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或企业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
省“一网通办”系统和“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
。
4
.省
住房城乡建设厅
。
负责优化业务流程
,
升级改造系统
。
接收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信息
,
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或信息变更,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
省“一网通办”系统和“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
。
5
.省
交通运输厅
。
负责优化业务流程
,
升级改造系统
,
向
“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提供个体工商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信息核验
。
接收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信息
,
按规定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及道路运输证信息变更,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
省“一网通办”系统和“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
。
6
.
省
数据局
。
负责
省
政务服务网
“
一件事
”
专区建设
,
指导“
个转企一件事
”
线下咨询、导办、帮办等工作
,
协调
提供平台和数据端口支持
。
将
“
个转企一件事
”
全流程纳入行政效能监察
,
确保按时按流程办理。全面接入
“
好差评
”
系统
,
对服务进行评价和反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
7
.
省税务局
。
负责优化业务流程
,
升级改造系统
。
接收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信息
,
按规定为企业办理首次申领发票登记,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
省“一网通办”系统和“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
。
8
.
省烟草专卖局
。
负责优化业务流程
,
升级改造系统
,
协助省大数据总枢纽
向
“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提供个体工商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信息核验
。
接收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信息
,
按规定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变更,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
省“一网通办”系统和“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
。
9
.人民银行湖南
省分行
。
指导银行机构
优化业务流程
,
升级改造系统
,
做好
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或变更预约
,
银行接收
“
个转企
”
变更登记信息
,
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
省“一网通办”系统和“
个转企一件事
”
服务平台
。
(二) 市 县级层面 。
1
.落实
线上
“
一网通办
”
。
依托
湖南
政务服务网线上受理、后台自动流转、有关部门并联办理
,
实现全程网办
。
2
.落实
线下
“一窗通办”
。
结合地方实际
,
将
“个转企一件事”
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
“
高效办成一件事
”
工作专窗
,
实现
“
一窗受理、联动办结
”
,
积极推行导办帮办等便民服务措施
。
3
.在
推动
改革落地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
,
创新解决问题,加快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案例
。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
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牵头职责
,
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总结评估、复制推广等具体工作
。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任务落实
,
配合完成事项清单梳理、办事流程优化、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数据共享复用、
12345
热线知识库补充完善等工作
,
为推动改革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
。
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
,
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机制
,
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
总结评估实施情况,常态化推动服务提质增效
。
要进一步加强考核问效,建立责任落实奖惩机制
,
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
。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渠道
,
向社会广泛宣传“个转企一件事”的新政策、新举措,认真做好政策解读
,
提高公众知晓度,积极营造改革氛围
。
适时开展业务培训,领会改革精神
,
熟知业务流程,确保改革工作有效承接
,
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附件:
1
.“个转企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2
.“个转企一件事”材料清单
3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申请书》
4
.“个转企一件事”信息采集表
5
.“个转企一件事”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