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我局依法对下列纳税人开展税收检查,因检查人员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相关文书公告送达如下:
一、纳税人名称:庐江县金之鑫首饰店
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项文强
三、事由:变更税务稽查案件检查人员。
四、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
五、 通知内容:根据工作安排,对你单位税务检查相关工作,检查人员由周晖、钱盛花变更为叶宁、高路路(税务检查证号码分别为:皖税稽3401192023;皖税稽3401260025)。
六、文书名称:税务事项通知书。
七、文书文号:合税稽税通〔2026〕3108号
以上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公告所涉纳税人见公告后,到我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
联系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05号
联系电话:0551-65166090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