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5-04-03
索引号:/202501-00016信息分类: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管理
内容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发文日期:2025-04-03
发布机构:金安区水利局生成日期:2025-04-03
来源单位:金安区水利局
生效时间:废止时间:
名称: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号:关键词: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