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厅本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及事项目录的通知
| 索引号: 002482082/2017-05866 | 文件编号: 浙教法〔2017〕121号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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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成日期: 1514476800000 | 主题分类: 教育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厅本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及事项目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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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教法〔2017〕12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内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法制办关于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和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03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教育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和《浙江省教育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印发。 《规程》和《目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程(试行) 2. 浙江省教育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 浙江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