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财法〔2018〕1号
2018-01-19
  • 索引号:
    002482170/2018-02401
  • 主题分类:
    经济管理综合类
  •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 公开日期:
    2018-01-19
  • 文号:
    浙财法〔2018〕1号
  • 统一编号:
    ZJSP12-2018-0001
  • 有效性:
    有效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ZJSP12-2018-0001

浙财法〔2018〕1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所属市县不发):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0号)要求,我们对现行省财政厅(包括与其他省级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79件(附件1),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3件(附件2),现予以公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附件:1.浙江省财政厅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79件)

2.浙江省财政厅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3件)

浙江省财政厅

2018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xls

2017年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xls

征求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doc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立即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