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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7年度)的通知

浙财预〔2016〕55号
2016-11-16
  • 索引号:
    002482170/2016-02386
  • 主题分类:
    经济管理综合类
  •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 公开日期:
    2016-12-01
  • 文号:
    浙财预〔2016〕55号
  • 有效性:
    废止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7年度)的通知

ZJSP12-2016-0043

浙财预〔2016〕55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单位:

为推进我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4〕72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17年度)》,经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县(市)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浙江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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