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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浙财企〔2020〕84号
2020-11-11
  • 索引号:
    002482170/2020-02979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机构:
    省财政厅
  • 公开日期:
    2020-11-11
  • 文号:
    浙财企〔2020〕84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总工会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

浙财企〔2020〕84号

各市财政局、总工会(宁波不发):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浙江省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企〔2018〕69号)规定,按照各市省部级劳模人数、特困劳模人数、困难情况等因素,现提前下达2021年度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补助资金相应追加你市2021年度“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预算指标,主要用于劳模慰问帮扶,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

二、根据省政府规定,2021年劳模春节慰问标准为1000元/人,由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和省总工会经费各列支50%。

三、各市要按照浙财企〔2018〕69号文件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按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自评结果。省财政厅和省总工会将适时对各市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附件:2021年度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总工会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度劳模慰问帮扶财政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下达单位下达金额
劳模慰问特困劳模帮扶总计
1杭州市本级71.2592163.25
2温州市本级31.1082113.10
3嘉兴市本级26.955278.95
4湖州市本级23.303861.30
5绍兴市本级33.353164.35
6金华市本级27.454875.45
7舟山市本级15.653853.65
8台州市本级25.656287.65
9衢州市本级18.252341.25
10丽水市本级17.003451.00
合计289.955007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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