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的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 市州商务 ( 会展) 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我省会展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会展业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功能,根据 《 湖南省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外 〔 202 0 〕 8 号 ) 和 《 湖南省 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湘 政办发〔 202 3 〕 59 号 ),现 就 202 5 年 湖南省 会展 业发展 资金申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支持范围
(一) 培育会展经营主体;
(二) 办好重大经贸展会;
(三) 培育特色产业展会;
(四) 鼓励发展大型展会;
(五) 引进知名品牌展会;
(六) 引进 高端国际 会 议;
(七) 推动展会品牌化发展 ;
(八) 鼓励展会国际化发展;
(九) 提升会展场馆服务效能;
(十) 培育会展专业人才。
二 、支持方式 及标准
(一)培育会展经营主体。对在我省注册,以会展为主营业务,202 4 年 度 营业收入达到 1 亿元(含)的企业,给予 10 0 万元 的 一次性奖 补。对在我省新设立总部、分支机构或与我省机构合作设立股份制企业,并在我省举办会展项目,且 202 4 年度会展主营业收入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根据营业收入按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 湖南省展会 项目资金 补助申请表 ( 见附件 1 ) ;
- 申报 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 件;
- 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 申报单位 2024 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 国内外关联知名会展企业相关函证资料(省外知名会展企业在我省新设立机构的提供);
- 申报单位 202 4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第三方机构出具,须明确披露申报单位 202 4 年度会展主营业务收入,行业代码 728 开头,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不含政府补贴);
- 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二)重大经贸展会项目。由省政 府主办或联合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重大经贸展会以及省委、省政府明确需要重点支持的展会,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在 2024 年、 2025 年 度可实施的项目,按 省政府 有关要求(或有关会议精神)给予支持。本项目无需申报,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市州,由市州按程序拨付至相关单位,展会结束一个月内将展会总结报告和绩效评价表报省商务厅。
(三)特色产业展会项目。在我省省部级以下党政机关主办的 14 个展会活动清单内,2024 年、 2025 年 经按程序报批由相关市州党政机关继续主办,根据举办届数、展会规模和绩效评价结果,每届退坡不少于 10%,分类分档给予主办单位不超过 500 万元的补贴。在 2024 年 8 月— 2025 年 6 月期间,由市场主体(商协会、会展企业等机构)在我省长期举办的特色产业展会项目,且举办届数在 五届以内,展会规模在 1 万平方米以上,净展面积不少于 40%,省外参展商数量达到 20% 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类分档给予主办单位不超过 500 万元的补贴。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 湖南省展会 项目资金 补助申请表 ( 见附件 1 ) ;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 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 牵头 主办单位 同意委托申报的复函 或合同(协议) (非牵头主办单位申报的提供) ;
- 相关单位的审批手续或备案材料;
- 项目 总体方案和总结报告(盖章) ;
- 项目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 展位图和参展商明细;
- 申报单 位 2024 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 (盖章);
- 现场照片;
- 会展项目绩效评价表;
- 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相关市州党政机关主办的展会活动,以上第 2 、 3 、 9 、 12 项无需提供)
(四)鼓励发展大型展会项目。对我省属于同一产业链的两个及以上的同质性展会,整合后展出面积超过 5 万平方米,且超过整合前最大规模展会展出面积 50% 的,按照 特色产业展会项目 给予支 持。对在我省 长期 举办、展览面积达到 10 万平方米的市场化展会,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的奖励。申报时需提供 的资料如下:
- 湖南省展会 项目资金 补助申请表 ( 见附件 1 ) ;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 牵头 主办单位 同意委托申报的复函 或合同(协议) (非牵头主办单位申报的提供) ;
- 相关单位的审批手续或备案材料;
- 项目 总体方案和总结报告 (盖章) ;
- 项目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 展位图和参展商明细;
- 申报单位 202 4 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 展会整合前同质展会情况 ( 整合同质展会提供 ) (盖章) ;
- 现场照片;
1 2. 会展项目绩效评价表 ;
- 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五) 引进 品牌 展 会 项目。对 2024 年 8 月— 2025 年 6 月期间引进的 首次在我省举办的“世界商展百强”、“全国展览百强”、全国同行业内规模排前三名的展会,根据 展会 规模、 运营成本、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主办方不超过 500 万元的补贴。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 下:
- 湖南省展会 项目资金 补助申请表 ( 见附件 1 ) ;
- 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 牵头 主办单位 同意委托申报的复函 或合同(协议) (非牵头主办单位申报的提供) ;
- 相关单位的审批手续或备案材料,上届展会基本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 (盖章) ;
- 活动总体方案和展会总结报告 (盖章) ;
- 活动 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 展位图和参展商明细 (盖章) ;
- 申报单位 2024 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 场地租赁费用发票及相关明细;
- 展会费用结算汇总表 (盖章);
- 现场照片;
1 3. 项目绩效评价表 ;
- 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六)引进高端国际会议项目。对 2024 年 8 月— 2025 年 6 月期间引进的 首次在我省举 办有参会代表来自 3 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参会总人数不少于 2000 人,省外参会代表不少于参会总人数的 40%,且有不少于 8 人的境内外国家或地区现任副部级以上政府官员、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长江学者、世界 500 强中国区副总裁以上人员参加的高端国际专业会议(不含党政机关工作性会议、联谊会及节庆赛事类活动),根据会 议 规模、 运营成本、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主办方不超过 300 万元的补贴。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 湖南省 国际 会议 项目资金 补助申请表 ( 见附件 2 ) ;
- 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 牵头 主办单位 同意委托申报的复函 或合同(协议) (非牵头主办单位申报的提供) ;
- 相关单位的审批手续或备案材料,引进协议 ;
- 活动总体方案(盖章) ;
- 活动 总结 (盖章) ;
- 会场 租赁合同(协议);
- 参会名录(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住宿代表需提供身份信息) (盖章) ;
- 会议现场照片 (盖章) ;
- 展会费用结算汇总表 (盖章)
- 申报单位 202 4 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1 3. 会展项目绩效评价表 ;
- 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七)国际 品牌 认证项目。对 在湖南省注册 并实际开展会展相关业务 的企业 或机构,于 2024 年 8 月— 2025 年 6 月期间 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 UFI )项目认证、成为 UFI 和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 ICCA )会员单位的会展企业,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 国际认证 或国际组织会员资金 补助申请表 ( 见附件 4 ) ;
- 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 认证证书复印件( UFI ) 、会员证书复印件( UFI 、 ICCA ) ;
- 申报单位 2024 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 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八) 展会 项目 国际 宣传。对 2024 年 8— 2025 年 6 月期间 在我省 连续举办 四 届 (含) 以上 的 会展项目,组织国际路演、海外宣传推介或投放主流媒体广告等活动,给予主办方不超过 30 万元 的补助。对境外参展商(含港澳台地区和外商投资企业及合资企业)比例达到 20% 的,根据展 会规模、 运营成本、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主办方不超过 50 万元的补助。享受 第二条重大展会项目、第三条特色展会项目支持的不再享受本条项目支持。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 支持 宣传推广 资金 补助申请表 ( 见附件 5 ) ;
- 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 推广活动 工作方案 (盖章);
- 展位图及参展商明细(盖章);
- 费用发票及相关明细;
- 相关服务合同;
- 现场照片;
- 申报单位 2024 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1 2. 会展项目绩效评价表 ;
- 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九)企业境外自办展会项目。对 2024 年 8 月— 2025 年 6 月期间 我省市场主体 组团 在 境外举办的展会,展会规模超过 5000 平方米(含),省内企业超过 50%,净展面积不少于 40%,按照展会类别和举办地国家,展览规模、分类分档,给予主办方不超过 200 万元的补助。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 湖南省展会 资金 补助申请表 ( 见附件 1 ) ;
-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 牵头 主办单位 同意委托申报的复函 或合同(协议) (非牵头主办单位申报的提供) ;
- 主(承)办方与参展企业签订的参展合同 ;
- 活动总体方案和展会总结报告 (盖章) ;
- 活动 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 展位图和参展商明细;
- 申报单位 2024 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 现场照片;
1 1. 会展项目绩效评价表 ;
1 2. 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十)提升会展场馆服务效能项目。对 2024 年 8 月— 2025 年 6 月 会展场馆智能化改造项目(不含场馆基础设施建设,不包括办公条件、内部人员服务、娱乐设施等改造项目)完成后,按照不超过项目投入费用的 30% 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申报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 湖南省 国际 会议 项目资金 补助申请表 ( 见附件 2 ) ;
- 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 场馆智能化改造 工作方案 (盖章);
- 相关服务合同;
- 费用发票及相关明细;
- 申报单位 2024 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 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十一)培育会展专业人才项目。对 2024 年 8 月— 2025 年 6 月期间,由 UFI 、 ICCA 等国际组织,国家级或省级商(协)会,会展企业或院校,为我省会展从业人员举办的,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的会展职业培训,按参训人数规模给予适当支持。申报时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 《湖南省高端会展职业培训项目申请认定表》(见附件 6 );
- 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 申报单位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版);
- 培训总体方案 (盖章) ;
- 实际到训人员花名册 (盖章) ;
6.3 张以上培训现场照片;
- 申报单位 2024 年纳税情况及证明材料(盖章);
- 湖南省会展业发展资金申报承诺书(盖章)。
三、申报条件
- 在我省依法登记注册(引进的项目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 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用记录良好;
- 申报项目均为当年 没有享受省级同类财政资金补贴的(不含省政府明确按“一事一议”支持的项目);
- 符合相关申报事项要求。
四 、申报 流程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 按照属地原则向当地 市州 商务 (会展) 主管部门申报。
项目 初 审: 市州商务 (会展) 部门会同财政局对所属地区申报 资 料进行初审汇总,对有关申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对申报 资 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确定本辖区内拟申报资金的 项目名称 和具体事项,填写 XX 市州申报 会展 资金汇总表,再 以 正式公文形式联合行文上报省商务厅。202 5 年 7 月 21 日 上午 11 时 前 提交 申报纸质 资 料至省商务厅 ( 申报文件 、 XX 市州申报 会展 资金汇总表及申报 资 料一式 二 份 ),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hn swt huizhan c hu@ 163.com ( 注明申报地区,如 : 长沙资金申报资料—202 5 年),申报 资 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 审核 : 省商务厅对各市州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提交第三方评审,对第三方评出的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经审定后予以公示。
五、相关要求
( 一 ) 各市州商务 (会展) 主管部门负责将本文件通知到辖区内 各 县区 ( 市 ) 商务 (会展) 主管部门和 辖区内有关单位,并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 申报文件中注明具体承办部门、联系人、手机 )。
(二)申报单位 应当根据申报的具体事项要求,填写相应资料并胶装 ( 如资料较厚,可分册胶装 ) 成册。资料封面统一使用白色皮纹纸,左上角 标注 市州 名称,字体字号为黑体 2 号,申 报 资 料须编目录 和 页码。申报资料封面中间上面居中二号黑体字标明“2025 年 XX 市会展项目资金申报资料”,并在封面中间三号楷体字标明申报类型、项目名称、举办地点、举办日期、申报单位和申报日期。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骑缝章(申报资料中注明盖章处需另行加盖公章),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市州商务(会展)主管部门。各申报单位应留存一份申报资料以备核查。
(三) 各单位要严把报送关,对于不符合本通知要求 、 资料不齐全 、 明显不合规(含失信企业) 的对象 、 不得推荐上报。若属虚报,将追回申报资金并取消后三年的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 获得资金的 单位 应将资金用在 举办展会活动,各级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方式 :
省商务厅联系人: 任桂花,电话: 0731-82295817,省商务厅会展处(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 98 号 1 号楼 1318 室),邮编: 410001。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 为,电话: 0731-85165183,省财政厅外经处(长沙市城南西路 1 号),邮编: 410015。
附件: 1. 湖南省展会 项目 补助申请表
- 湖南省会议 项目 补助申请表
- 湖南省会展项目( 展览 类)绩效评价表
- 湖南省会展项目(会议类)绩效评价表
- 国际认证 或国际组织会员 补助申请表
- 国际 宣传推广补助申请表
- 湖南省高端会展职业培训项目申请认定表
- 承诺书
9.XX 市州申报会展资金汇总表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 财政 厅
202 5 年 7 月 9 日
附件 1
湖南省展会项目补助 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单位 名称 | |||||||||||||||||
| 单位 性质 | 国有控股 集体 民营 股份制 中外合资 其他 (请注明: ) | ||||||||||||||||
| 单位 地址 | |||||||||||||||||
| 联系人 | 办公 电话 | 传真 电话 | |||||||||||||||
| 手机 | 电子 邮箱 | ||||||||||||||||
| 申报 单位 | 成立时间 | 邮政编码 | 法人电话 | ||||||||||||||
| 主营范围 | 统一 社会 信用代码 | (未三证合一提供工商登记号)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上年度完税总额(万元) | (不计个人所得税) | |||||||||||||||
| 项目 名称 | (须与场地合同一致,并在整本申报材料中前后表述完全一致) | ||||||||||||||||
| 举办 地点 | (应具体到城市、场馆及 展厅等相关区域 ) | ||||||||||||||||
| 项目实施时间 | (展会展出日期,不含前期筹备) | 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 ( 先 按支持标准填写 ,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 | ||||||||||||||
| 申报 类别 (请在申报类别栏后空格内打 √ ) | 1 . 培育会展经营主体 | 2 . 培育特色产业展项目 | 3 . 鼓励发展大型展会 | 4. 引进展会项目 | |||||||||||||
| 5. 引进国际会议项目 | 6. 国际品牌认证 | 7. 国际 宣传 | 8. 境外举办展会 | ||||||||||||||
| 9. 提升会展场馆服务效能 | 10. 培育会展专业人才 | ||||||||||||||||
| 展 会基本情况 | 年份 | 面积( M 2 ) | 举办届数(届) | 参展商 ( 家 ) | 省外 参展商 ( 家 ) | 境外 参展商 ( 家 ) | 专业采购商(人) | 境外 采购商数(人) 及 占比( % ) | 经济效益(万元) | ||||||||
| (须与结算单一致,新办展只填写本届,扩大规模展填写本届与上届) |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上缴税收: | ||||||||||||||||
| 申报项目内容及实施成效 | (项目主办方、协办方、承办方;举办地点,展览面积;与上届对比,增加面积数及百分比;展览内容;境内外参展商、采购商参会情况;同期开展的其它活动情况等) | ||||||||||||||||
| 申请单位补助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 ||||||||||||||||
| 账号 | |||||||||||||||||
| 开户行 | |||||||||||||||||
法人代表 ( 签字 ): 经办人 :
注: 1. 括弧内浅色字体为填写提示,正式填报时请删除,并将字体颜色调整为黑色。
- 奖励 或 补助金额 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附件 2
湖南省会议项目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单位 名称 | ||||||||||||
| 单位 性质 | 国有控股 £ 集体 民营 股份制 中外合资 其他 (请注明: ) | |||||||||||
| 单位 地址 | ||||||||||||
| 联 系 人 | 办公 电话 | 传真 电话 | ||||||||||
| 手 机 | 电子 邮箱 | |||||||||||
| 申报 单位 | 成立时间 | 邮政编码 | 法人电话 | |||||||||
| 主营范围 | 统一 社会 信用代码 | (未三证合一提供工商登记号)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上年度完税总额(万元) | (不计个人所得税) | ||||||||||
| 会议 项目 名称 | (须与场地合同一致,并在整本申报材料中前后表述完全一致) | |||||||||||
| 举办 地点 | ||||||||||||
| 举办 时间 | 申请奖励(补助)金额(万元) | ( 先 按支持标准填写 ,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 | ||||||||||
| 会议 情况 | 会议类型 | 是否为首次举办 | 是 否 | |||||||||
| 参会人数 / 人 | 省外参会代表数量 / 人 | |||||||||||
| 参会代表来自 3 个以上国家或地区 | 是 否 | 不少于 8 人以上的境内外国家或地区高端人员参加 | 是 否 | |||||||||
| 申报项目内容及实施成效 | (项目主办方、协办方、承办方;举办地点, 规模 ;与上届对比, 参会人数 增加数及百分比; 会议 内容;境内外 人数 参会情况等) | |||||||||||
| 申请单位补助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 |||||||||||
| 账 号 | ||||||||||||
| 开户行 | ||||||||||||
法人代表 ( 签字 ): 经办人 :
注: 1. 括弧内浅色字体为填写提示,正式填报时请删除,并将字体颜色调整为黑色。
- 奖励 或 补助金额 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附件 3
湖南省会展项目(展览类)绩效评价表
项目名称: 被评价单位名称(盖章): 评价单位名称(盖章):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扣分 | 评价情况 |
| 项目管理( 20 分) | 项目资料 ( 5 分) | 项目资料完整 | 5 | 有项目总体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应急预案、知识产权保护方案、招商招展方案等项目资料,每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 根据主办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评价 | ||
| 项目 执行 ( 10 分) | 执行有效性 | 10 | 项目单位按总体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应急预案、知识产权保护方案、招商招展方案执行到位,计 10 分,每发现一处未执行到位扣 2 分,扣完为止。 | 根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资料进行评价 | |||
| 安全保障 ( 5 分) | 安全保障有效 | 5 | ① 项目安保、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保障体系完善,计 1 分;安全保障执行到位,未发生安全事故,计 2 分,根据各安全保障事项是否出现状况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② 制定合规、合理应急预案,且应急处置及时有效,计 2 分。否则不计分。 | 根据项目资料或现场核查情况进行评价 | |||
| 财务管理( 10 分) | 资金管理 ( 6 分) | 资金使用 合规性、真实性 | 6 | ①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② 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验收手续; ③ 项目支出是否存在与申报项目内容不符的情形; ④ 项目收支原始单据是否真实、合规。 上述 ①-④ 各计 1.5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 根据提供的资金使用明细及相关原始单据进行评价 | ||
| 财务核算 ( 4 分) | 财务核算合规性、准确性 | 4 | ① 项目编制了较为科学的预算方案,并实行一项目一预算,计 1 分,每发现一处预算内容不科学,扣 0.2 分,扣完为止。 ② 项目进行了专账(表)核算,并实行一项目一专账(表),计 1 分,否则不计分。 ③ 财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且准确无误,计 2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或存在错误,扣 0.5 分,扣完为止。 | 根据提供的项目预算方案、项目核算明细账(表)、记账凭证及原始单据等进行评价 | |||
| 项目效益 ( 70 分) | 目标完成情况 ( 35 分) | 承诺目标 完成率 | 35 | 此项指标共计 35 分,根据目标承诺书约定的各项目标内容(如展览面积、净展览面积、参展商数量、参展观众人次、配套活动、三类五百强企业)并明确相应的分值分配,根据目标承诺书的约定进行考核。 单项目标完成率处于 80%-100% 区间,则按目标完成率 * 分值进行计分。单项目标完成率低于 80% 的,计 0 分。 | 根据目标承诺书、场租合同、参展商名录、会刊、专业观众数据库、现场登录系统资料、参展合同、平面图、付款单据、发票等资料进行评价 | ||
| 经济效益 ( 20 分 ) | 拟补贴资金占项目成本比 | 15 | 拟补贴资金占项目成本比率(拟补贴资金 / 项目成本)首届小于 40% ,第二届小于 35% ,第三届及以上小于 30% ,计 15 分,每超过 1% ,扣 2 分,扣完为止。 |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项目支出明细及原始凭证等资料进行评价 | |||
| 项目收入 | 5 | 项目收入不低于每 1 万平方米 100 万元的标准,计 5 分,低于以上标准的按项目收入占目标收入比重 * 分值进行计分(例如展览面积为 2 万平方米项目,项目收入为 100 万元,则计 100/200*5=2.5 分)。 |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项目收入明细及原始凭证等进行评价 | ||||
| 社会效益 ( 10 分) | 提升行业和城市影响力 | 10 | ① 省外 企业参展比例不低于 20% ,计 2 分,每少 5% ,扣 0.5 分,扣完为止。 ②4 分:有 1 个产业园区和 1 个行业协会参与,分别计 2 分,每少一类扣 2 分。 ③4 分:项目宣传形式多样:有至少 2 个行业专业媒体(含行业专业新媒体)做宣传,计 2 分,每增加 1 个行业专业媒体,增加 0.5 分,最多 3 分;有至少 2 个公众媒体(含公众新媒体)做宣传,计 1 分,每少一个,扣 0.5 分,扣完为止。 | 根据参展商名录、现场照片、参展嘉宾、专业观众名单、稿件、视频、汇编等资料进行评价 | |||
| 项目效益 ( 70 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 对象满意度 ( 5 分) | 参展商及专业观众满意度 | 5 | 参展商满意度达到 70% ,计 2.5 分,每减少 1% ,扣 0.2 分,扣完为止。专业观众满意度达到 70% ,计 2.5 分,每减少 1% ,扣 0.2 分,扣完为止。 | 由第三方进行参展商及专业观众满意度调查并做出评价。 | ||
| 合计 | 100 | ||||||
| 说明:绩效评价由申报单位自评后,市州商务(会展)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评价或组织第三方机构审核评价,上述指标如有不适用指标,按折算分计算评分,省商务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评价得分 80 分以上,且符合申报要求,根据评价结果确认拟补贴金额。 | |||||||
附件 4
湖南省会展项目(会议类)绩效评价表
项目名称: 被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盖章):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自评得分 | 评价 得分 |
| 项目管理( 20 分) | 项目资料 ( 6 分) | 项目资料完整 | 6 | 有项目总体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应急预案等项目资料,每少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 根据主办方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评价 | ||
| 项目 执行 ( 9 分) | 执行有效性 | 9 | 项目单位按总体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应急预案执行到位,计 9 分,每发现一处未执行到位扣 3 分,扣完为止。 | 根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资料进行评价 | |||
| 安全保障 ( 5 分) | 安全保障有效 | 5 | ① 项目安保、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保障体系完善,计 1 分;安全保障执行到位,未发生安全事故,计 2 分,根据各安全保障事项是否出现状况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② 制定合规、合理应急预案,且应急处置及时有效,计 2 分。否则不计分。 | 根据项目资料或现场核查情况进行评价 | |||
| 财务管理( 10 分) | 资金管理 ( 6 分) | 资金使用 合规性、真实性 | 6 | ① 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② 资金的支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验收手续; ③ 现场评价项目支出是否存在与申报项目内容不符的情形; ④ 项目收支原始单据是否真实、合规。 上述 ①-④ 各计 1.5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 根据提供的资金使用明细及相关原始单据进行评价 | ||
| 财务核算 ( 4 分) | 财务核算 合规性、准确性 | 4 | ① 项目编制了较为科学的预算方案,并实行一项目一预算,计 1 分,每发现一处预算内容不科学,扣 0.2 分,扣完为止。 ② 项目进行了专账(表)核算,并实行一项目一专账(表),计 1 分,否则不计分。 ③ 财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且准确无误,计 2 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或存在错误,扣 0.5 分,扣完为止。 | 根据提供的项目预算方案、专账核算明细、记账凭证及原始单据等进行评价 | |||
| 项目效益 ( 70 分) | 目标完成情况 ( 25 分) | 责任目标 完成率 | 25 | 此项指标共计 25 分,由目标承诺书约定各项目标内容(如酒店房间夜数、参会人数、嘉宾规格等)并明确相应的分值分配,根据目标承诺书的约定进行考核。 单项目标完成率处于 80%-100% 区间,则按目标完成率 * 分值进行计分。单项目标完成率低于 80% 的,计 0 分。 | 根据目标责任书、场租合同、参会人员名单、会刊、付款单据、发票等资料进行评价 | ||
| 经济效益 ( 20 分) | 拟补贴资金占项目成本比 | 15 | 拟补贴资金占项目总支出比率(拟补贴资金 / 项目总支出)首届小于 50% ,第二届小于 45% ,第三届小于 40% ,计 15 分,每超 1% ,扣 2 分,扣完为止。 |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项目支出明细及原始凭证等资料进行评价 | |||
| 项目收入比 | 5 | 首届市场化收入占总收入(市场化收入 %2B 拟申请政府补助收入)比不低于 50% ,第二届不低于 55% ,第三届不低于 60% ,计 5 分,每少 1% ,扣 1 分,扣完为止。 |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项目收入明细及原始凭证等进行评价 | ||||
| 社会效益 ( 20 分) | 提升行业和城市影响力 | 20 | ①6 分:有来自 3 个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的代表参会,计 6 分,每少一个扣 2 分,扣完为止。 ②8 分:参会总人数不少于 2000 人,计 4 分,每少 500 人扣 1 分;省外参会人数不少于参会总人数的 40% ,计 4 分,每少 10% 扣 1 分,扣完为止。 ③6 分:项目宣传形式多样:有至少 2 个行业专业媒体(含行业专业新媒体)做宣传,计 4 分,每少 1 个行业专业媒体,扣 2 分;有至少 2 个公众媒体(含公众新媒体)做宣传,计 2 分,每少 1 个,扣 1 分,扣完为止。 | 根据参会名录、现场照片、会刊等资料进行评价; 根据合同、稿件、视频、汇编等资料进行评价; | |||
| 社会公 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分 ) | 参展商及专业观众满意度 | 5 | 参会人员满意度达到 70% ,计 5 分,每减少 1% ,扣 0.2 分,扣完为止。 | 由第三方进行参展商及专业观众满意度调查并做出评价。 | |||
| 合计 | 100 | ||||||
| 说明:绩效评价由申报单位自评后,市州商务(会展)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评价或组织第三方机构审核评价,上述指标如有不适用指标,按折算分计算评分,省商务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评价得分 80 分以上,且符合申报要求,根据评价结果确认拟补贴金额。 | |||||||
附件 5
国际认证或国际组织会员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举办时间 | 举办地点 | ||||
| 主办单位 | |||||
| 承办单位 | |||||
| 认证机构 | |||||
| 实际发生费用明细 | 1 . 2 . 3 . 4 . 5 . 合计: | ||||
| 申请补助经费额度 | 万元。 | ||||
| 报送单位银 行账 号 | 开户行: 账 号: 账 户名称: | ||||
| 说明事项 |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本表所指申报单位一般是指通过认证的展览项目承办方,如有特殊情况请说明。
附件 6
支持国际宣传推广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举办时间 | 举办地点 | |||||
| 项目主题 | ||||||
| 参加 国际宣传 推广活动简介 | ||||||
| 申请补助经费额度 | 拟申请补助 万元。 | |||||
| 报送单位 银行账号 | 开户 行: 账户名称 : 账 号: | |||||
| 说明事项 | ||||||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 7
湖南省高端会展职业培训项目申请认定表
| 申请机构及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 单位详细地址 | ||||||||||
| 联络人姓名 | 联络电话 | |||||||||
| 电子信箱 | 传 真 | |||||||||
| 申请内容 | ||||||||||
| 培训 等级 | ||||||||||
| 培训人数 | 共 人。(附培训学员名册) | 培训形式 | (面授、网络教育) | |||||||
| 培训地点 | 培训时间 | 月 日至 月 日 | ||||||||
| 培训安排(附具体培训计划及课程安排) | ||||||||||
| 培训课程 | 学时 | 课题简介 | ||||||||
| 教师情况 | ||||||||||
| 教师总数 | 人。其中,专职教师: 人,兼职教师: 人 | |||||||||
| 理 论 课 教 师 | 姓 名 | 文化 程度 | 专业技术职务或 职业资格等级 (附复印件) | 承担课程 | 工作单位 | 专 ( 兼 ) 职 | ||||
| 教 师 | ||||||||||
| 申请机构 意见 | 机构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商务厅会展处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 8
承 诺 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
一、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
二、本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 省 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税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
三、本单位 及所举办项目 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或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
四、本单位将积极 配合会展、财政、审计等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 绩效评价 和会展统计,并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使用,不断提升项目品质和规模;
五、因本次申报项目取得的资金补助带来与其他主办、承办、执行等单位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六 、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负责,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 :( 公章 )
日 期 :
附件 9
XX 市州申报会展资金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主要负责人签字:
| 序号 | 申报企业(单位) |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项目名称 | 审核 意见 | 备注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