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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浙林提〔2024〕46号
2024-07-01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
浙林提〔2024〕46号 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1号提案《关于加快森林经营 提升碳汇能力 推进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高度重视林业高质量发展,十八大以来,先后提出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连续12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2024年4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绿化祖国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省林业局按照“建设高质量森林浙江 打造林业现代化先行省”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林长制牵引作用,先后启动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不断推进国土绿化扩面提质,努力提升城乡生态质量,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1.27%,为美丽浙江建设夯实生态基底。 一是国土绿化美化加速推进。 2020年以来,浙江省启动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全省新增造林面积188.3万亩,提前2年超额完成180万亩计划任务。全省完成国家造林任务88.3万亩,是国家计划任务58.64万亩的150.58%。高质量完成退化林本底评估和老化退化林评估优化,上报退化林本底面积343万亩。先后实施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衢州市)、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丽水市)和15个省级国土绿化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城乡绿化,千万工程启动以来,累计建成国家森林城市18个,省森林城市75个、省森林城镇799个,“一村万树”示范村1998个,实现省森林城市和森林城镇中心镇创建全覆盖。开展了金义都市区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 二是森林质量持续提升。 近年来,我省依托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加强战略储备林资源培育,开展中幼林抚育、珍贵树种和大径材林培育、木本油料林抚育,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蓄积,增强森林固碳增汇能力,完成略储备林建设145万亩;加快美丽生态廊道建设。坚持系统化修复治理,以钱塘江、瓯江、京杭大运河为重点开展河流生态廊道建设,以杭新景、龙丽温、常台等高速两侧山体为重点开展道路生态廊道建设,依托沿海岸线开展海岸生态廊道建设。加强廊道内森林、河流、海岸、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廊道内森林、湿地质量和景观美化水平,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着力构建山水林田湖海一体化的生态廊道网络体系,共建成美丽生态廊道95万亩,长度超2400公里。 三是林业碳汇能力不断增强。 截至2023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1.36%,森林蓄积量4.26亿立方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97.35立方米/公顷,森林植被碳储量3.18亿吨,分别较2020年分别增加了0.19%、0.48亿立方米、10.21立方米/公顷和2800万吨。系统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建设,衢州市、丽水市、安吉县入选首批国家林草碳汇试点,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组织创建并持续推进省级林业增汇试点县10个、省级林业碳汇先行基地35个11万亩。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关于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通知》,将森林植被碳储量作为“双碳”财政奖惩的3项重要指标之一。配合省双碳办制定实施《浙江省用于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的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全省开展“浙林碳汇”开发并登记备案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减排量43.26万吨。探索开展乌镇互联网大会筹办碳中和、生态损害赔偿、“零碳”公共机构创建等多种碳汇应用案例,累计林业碳汇交易额超790万元。先后成立了林业碳汇专家咨询委员会、林业碳汇发展基础支撑协作组、林业碳汇科普培训专家库,服务支撑全省林业碳汇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森林经营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省财政厅历来重视森林经营工作,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2023年争取中央林业资金9.21亿元,统筹支持国土绿化、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技推广等森林经营重点工作。二是优化省级林业资金政策,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2023年安排省级资金6.59亿元,重点支持森林抚育、松材线虫病防治、林业共富试点任务建设等,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完善森林质量奖惩政策,2023年在迭代升级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时建立森林植被碳储量财政奖惩制度,完善森林质量财政奖惩制度,引导市县政府更大力度科学开展森林经营。与此同时,省发改委开展两山合作社建设,积极盘活各地林业等生态资源,提升生态产品价值,推动生态惠民富民。截至目前,全省已成立36家县级两山合作社,实现山区26县全覆盖。如安吉“深蓝计划”打造废弃矿坑为网红打卡点,一年时间接待了超30万人次游客,营收超1000万元。 针对贵单位建议,我局积极与省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进行深入研究,落实相关措施,全力推进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科学绿化行动。 以老化退化林修复为重点,全面推进老化用材林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加快建设一批退化林修复样板林。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管理,持续提升造林成林率。加强生态脆弱区域保护修复,恢复或增加森林植被。加强城市、城市周边绿地建设,持续推进乡村绿化,实现国土空间“宜林则林、应绿尽绿”。 二是持续开展森林质量提升。 深入推进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森林抚育,加强战略储备林资源培育,开展中幼林抚育、珍贵树种和大径材林培育、木本油料林抚育,固碳树种改良、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蓄积,增强森林固碳增汇能力。组织开展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支持国有林场参与集体林经营,引导场村共建共富合作发展。 三是组织启动美丽林相提升。 围绕全省林相多样化、彩色化提升,以省际、市域出入口,“两路两侧”节点为突破口,谋划启动浙江省美丽林相提升行动,编制行动方案,省市联动编制工程规划。加强重大、重点项目储备,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为重点,率先实施长三角长江水系生态廊道、浙南山地生态综合治理、浙西丘陵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环国家公园美丽林相建设、杭千高速建德段美丽林相提升等重点工程,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绿化景观风情带。 四是加快林业碳汇开发利用。 继续围绕省委省政府“双碳”部署和国家林草局工作安排,积极探索碳汇价值转化机制,完善林业碳汇开发管理体系,加快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储备。持续探索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对口帮扶、横向补偿和山海协作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个人在“零碳”创建、生态损害赔偿、公众碳普惠等领域,优先通过林业碳汇实施碳抵消,共同推进林业碳汇价值实现。 五是持续加强森林经营保障。 省财政将围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化完善政策,落实资金保障,继续支持森林经营、工作,推进山区县森林生态价值高效转化,充分发挥林业在推动山区跨越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重要作用,助力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 感谢贵单位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省林业局国土绿化处 陈航 联系电话:0571-87399023 浙江省林业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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