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2285/2025-796944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机关: 省水利厅
成文日期: 2025-07-07
发文字号: 浙水法[2025]5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SP18-2025-0005
有效性: 有效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有关规定,我厅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7件(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0件(附件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附件3),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0件(附件4),现予以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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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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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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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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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清单.docx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7月7日
附件下载:(归档)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