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衢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衢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衢政发〔2021〕83号
2021-08-27
索引号:11330800002618015K/2021-127141成文日期:2021-08-27
发布机构:市资源规划局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性:有效组配分类: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文件编号:衢政发〔2021〕83号统一编号:ZJHC63-2021-0003

衢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林水)局,市局各处室、事业单位、分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经局党委研究,现将宣布失效和废止的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1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
1关于印发《衢州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衢土资〔2018〕 28号
2不动产登记档案对外查询利用管理规定衢自然资规〔2019〕10号
3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衢自然资规〔2019〕40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衢自然资规〔2019〕98号

附件2

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
1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土地交易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土资〔2017〕 67号
立即登录